法务收藏家继推出2016年度上海、北京等地司法保护状况和知识产权典型案例后,本周继续推出四川法院关于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状况。
2016年,四川法院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积极落实《2016年四川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实施推进计划》和《关于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加快建设西部知识产权强省的意见》,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审判职责,充分发挥司法保护知识产权的主导作用,严格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全面推进知识产权审判体制改革,不断提高司法能力和司法公信力,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取得了新进展,为我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四川法院积极履行知识产权司法审判职责,深入贯彻“司法主导、严格保护、分类施策、比例协调”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基本政策,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公正高效审理各类知识产权案件,切实维护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有效发挥司法保护知识产权的主导作用。2016年,全省法院共受理知识产权案件3607件,较2015年受理的3531件增加了76件,增幅为2.15%;审结3145件,结案率为87.19%。其中受理知识产权民事案件3464件,较2015年的3367件增加了97件,占比为96.04%,审结3017件;受理知识产权刑事案件136件,较2015年的143件减少了7件,占比为3.77%,审结121件;受理知识产权行政案件7件,较2015年的21件减少了14件,占比为0.19%,审结7件。
四川法院充分发挥民事审判职能,坚持平等保护原则,注重鼓励科技创新,推动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蓬勃发展,切实激发全社会的创新活力和创造潜能,为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营造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2016年,全省法院共受理知识产权民事案件3464件,审结3017件,结案率为87.09%。其中,受理著作权纠纷1971件,较2015年的2157件减少了186件,占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总数的56.9%;商标权纠纷766件,较2015年的591件增加了175件,占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总数的22.11%;专利权纠纷421件,较2015年的462件减少了41件,占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总数的12.15%;技术合同纠纷78件,较2015年的61件增加了17件,占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总数的2.25%;发现权与发明权纠纷3件,较2015年的5件减少了2件,占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总数的0.09%;植物新品种纠纷7件,较2015年的4件增加了3件,占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总数的0.2%;其他纠纷218件,较2015年的87件增加了131件,占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总数的6.3%。
我省法院审理的具有较大社会影响的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有:捷豹路虎控股有限公司与成都路虎商贸有限公司、南通诚荣贸易有限公司、吴晓春、成都洋洋摩尔百货有限公司侵害商标专用权纠纷案,芦菲与平昌县人民政府、周莉萍、平昌县文化馆侵害表演者权纠纷案,成都谭鱼头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与四川乔氏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成都泰信胜天贸易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案等。
四川法院结合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严厉制裁侵犯知识产权的犯罪行为,切实维护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有效惩治和震慑了侵犯知识产权的犯罪行为。2016年,全省法院共审理知识产权刑事案件136件,审结121件,结案率为88.97%。其中,一审受理侵犯知识产权罪案件107件(假冒注册商标罪42件,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55件,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5件,侵犯著作权罪4件,侵犯商业秘密罪1件),涉及侵犯知识产权的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案件12件,涉及侵犯知识产权的非法经营罪案件2件;在一审审结的知识产权刑事案件中,以侵犯知识产权罪判决的案件93件;以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判决的案件12件;以非法经营罪判决的案件2件。
我省法院审理的具有较大社会影响的知识产权刑事案件有:李玉占犯假冒注册商标罪,毛耀东、郑州鑫铭诺商贸有限公司、李博、吴艳军、范伟、王建海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案等。
四川法院认真贯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部署,加强对行政执法行为的司法监督,严格规范知识产权行政执法行为,全力支持、监督、促进依法行政。2016年,全省法院共受理知识产权行政案件7件,审结7件,结案率达到了100%。其中,技术监督类案件4件,其他类型案件3件。在审结的5件一审行政案件中,维持行政行为的3件,其他方式结案2件;审结的2件二审行政案件,均维持了一审法院的判决。知识产权行政案件数量大幅下降,充分体现了随着我省法院对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案件司法审查职能的强化,知识产权行政执法部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不断增强和提高,有效保障了知识产权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我省法院审理的具有较大社会影响的知识产权行政案件有:成都市双流空港熟食商贸有限公司与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侵权行政处罚纠纷及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工商行政复议纠纷案等。
全省法院自2014年进行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改革以来,全省的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案件均由知识产权审判庭统一审理,有效避免了不同审判业务庭就同一法律关系或相同法律事实作出不同认定。2016年9月,省法院组织召开全省法院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改革工作推进会,指导全省法院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全国法院推进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审判“三合一”工作的意见》的要求,深入推进“三合一”改革工作,努力构建“三级联动、三审合一、三位一体”的知识产权审判模式,取得良好效果。2016年,全省法院一审共审结知识产权案件2845件,较2015年的2776件增加了69件;上诉344件,较2015年的445件减少了101件,服判息诉率为87.91%,同比上升了3.94个百分点。全省进入再审的案件为3件,较2015年的7件减少了4件,减幅为57.14%。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工作机制在整合审判资源、统一裁判规则、提高审判质效等方面的优势进一步显现。全省法院二审改判、发回重审案件19件,较2015年的10件增加了9件,较好地发挥了上诉审的纠错功能。
2016年,省法院积极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在成都设立跨区域管辖知识产权案件的专门审判庭,并于2017年1月获批挂牌设立。该审判庭跨区域受理全省范围内有关专利、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商业秘密、计算机软件、驰名商标认定以及垄断纠纷等专业技术性较强的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和行政案件;并管辖发生在成都市辖区内有关商标、著作权、不正当竞争、技术合同纠纷的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案件(由最高人民法院授予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上述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案件除外),不服成都市辖区内基层人民法院审理的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刑事案件的上诉案件。该审判庭努力实现知识产权案件审理专门化、管辖集中化、程序集约化和人员专业化,并积极探索工作经验,为下一步设立成都知识产权法院奠定坚实基础。
全省法院注重发挥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作用,依托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机制,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和知识产权行政执法部门建立了沟通协调机制,有效形成知识产权保护合力。2016年,省法院与省工商局共同出台了《关于建立商标专用权保护协作机制的意见》,确立了案件协调、信息交流、法律培训、学术研讨等多项制度;与国家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四川中心进一步完善配合协作机制,该中心为法院审理专利案件提供信息检索、技术咨询等便利和服务。同时,我省各级法院分别与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人民调解组织、仲裁机构、行业协会、专业调解组织等建立了知识产权纠纷联动处理和委托调解机制,充分发挥社会各界力量,共同化解矛盾纠纷。2016年,全省法院共调解结案204件,调解率为6.76%;撤诉结案1348件,撤诉率为44.68%;调解、撤诉率达到了51.44%,案件审理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技术类知识产权案件存在专业性强、技术事实查明难等瓶颈问题,事实查明中的技术障碍一直困扰着人民法院审判质效的提升。从各类知识产权案件的审理时间来看,涉及技术的专利权纠纷、技术合同纠纷等案件的平均审理时间均比著作权纠纷、商标权纠纷等案件长,且以判决方式结案案件的审理时间明显长于以调解方式结案案件的审理时间。2016年,知识产权民事案件判决结案1372件,较2015年的1059件增加了313件,增长了29.56%,增幅明显,知识产权法官的审判压力不断增大。
(上述数据未扣除管辖权异议、公告送达、鉴定等法定不计入审理期限的时间。)
为准确查明知识产权案件中的技术事实,有效解决技术类案件事实认定的难题,全省法院充分发挥技术专家在技术咨询、技术调查等方面的作用,帮助法官有效解决专业技术难题。2016年年初,省法院按照《知识产权审判技术专家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遴选了电子信息技术、机械制造、医药、植物新品种等领域的专家进入我省知识产权技术专家库,并于6月2日公布了首批《知识产权审判技术专家库专家名单》,于9月举行了技术专家聘任仪式,逐步建立由技术鉴定、技术调查、技术咨询与专家陪审相结合的“四位一体”技术事实认定新体系,确保案件技术事实查明的权威性、科学性和中立性,有效解决知识产权案件审理中技术事实“认定难”的问题,不断提升知识产权案件审判的质量和效率。
2016年7月,四川省科技创新大会召开后,省法院及时出台了《关于审判工作服务保障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的指导意见》,从充分发挥司法保护知识产权的主导作用、提高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及时性和有效性、切实保障当事人的胜诉权益、积极营造激励自主创新的司法环境等十个方面,指导全省法院开展好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服务好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该《指导意见》因紧扣中心工作、重点突出、针对性强、出台及时,获得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省委书记、省长尹力等领导的肯定性批示。
省法院组织本院及成都中院、德阳中院、绵阳中院和部分基层法院的知识产权法官到腾讯公司成都分公司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了解互联网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情况以及在创新运营过程中遇到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有针对性地为互联网创新企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自我保护能力、科技成果转化运用能力等方面提供了有益建议,深受企业欢迎。泸州中院结合酒类知识产权案件的典型案例,为泸州市白酒产业园区40余家企业举办知识产权法律保护讲座,帮助酒类企业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加强知识产权管理、丰富知识产权维权手段,获得广泛好评。
随着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发展试验区、自由贸易试验区落户四川,我省科学技术尤其是信息网络技术快速发展,信息通信、新能源、新材料等新技术不断突破,科技创新、产品创新、品牌创新、产业组织创新层出不穷,新的商业模式、交易模式、支付模式不断涌现,侵权方式花样百出,给我省知识产权保护提出了新的课题和挑战。对此,全省各级法院前瞻性地开展了大量调研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尤其注重掌握“互联网+”背景下创新的新需求,有针对性地为创新主体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提供有益的法律建议,不断提升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服务大局的能力和水平。
全省法院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为契机,结合我省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现状和特点,精心筹划开展了一系列主题突出、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切实加大知识产权法治宣传力度,不断扩大知识产权审判的影响力,积极营造“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的良好氛围,引导社会形成尊重产权、依的法治环境。
省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发布了《2015年四川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和《2015年四川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典型案例》,全面公开全省法院知识产权案件审理情况,展示人民法院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的成果,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典型案例的示范引导作用,正确引导知识产权领域的价值判断和司法导向,有力指导知识产权权利人的维权活动和全省各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为人民法院推进司法民主和司法公开、提升司法公信力发挥了积极作用。
全省法院在宣传周期间,精心挑选知识产权典型案例进行公开开庭审理。如成都市郫县、高新、武侯区法院分别审理了涉及“中华香烟”“川消牌消防器材”“别克零配件”等知名品牌的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案件,广泛邀请当地行政部门、行业协会、企业代表等人员参与旁听,并在庭后进行知识产权保护法律知识宣讲,形象地传播了知识产权法治理念。泸州市江阳区法院在知识产权宣传周期间,集中审理和宣判了一批侵犯知识产权的案件,有力打击和遏制了知识产权侵权行为。
省法院主动邀请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创新企业代表、高校学者、科研院所专家等,召开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座谈会,向与会代表详细介绍四川省近年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情况,听取与会代表对我省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会议针对我省知识产权在创造、运用、管理、保护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充分交流,并就如何充分发挥司法保护知识产权的主导作用、严格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等方面提出了有益建议与希望。座谈会增进了社会公众对法院工作的了解,扩大了知识产权审判的透明度和辐射面,进一步提升了人民法院保护知识产权的司法形象。
做好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关键在队伍,核心在人才。2016年,全省法院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两学一做”专题教育活动和向邹碧华、郭兴利同志学习的活动,引导知识产权法官坚定理想信念,坚守法治信仰,进一步提高思想政治素质。根据知识产权审判的特点和需要,不断加大知识产权法官培训力度,深入推进知识产权法官队伍的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通过开展专题培训、在职培养、交流挂职、庭审观摩等多种形式,有力提升知识产权法官的司法能力和司法水平,努力培养精通知识产权三类诉讼的审判人员,为推进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深入开展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改革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2017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也是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攻坚之年。全省法院将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深入贯彻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奋力开拓进取,锐意改革创新,充分发挥司法保护知识产权的主导作用,继续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切实激励创新,保护创业,为我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成功实施和知识产权强省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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